Saturday 27 February 2010

因为痛快

我发现我的部落格越来越枯燥了。和我的生活一样,需要被点缀。

所以我决定提起一件在过年期间干的坏事。

干案者:我,汶筠,堂哥,表弟,堂妹
地点    :阿公阿麽家附近的一间小学
时间    :傍晚时分


那一天。打完篮球,在游乐场玩到没有东西玩之后,我们决定在乡村内散步。五个人,四个走路,只有表弟一人踏脚车(顺便载着五个人的水罐)。起初真的只是想散步,可是当我们走到一间小学附近,贪玩的本性忽然显露无疑。

“要翻墙进去吗?”提议的人好像是我。
“要啊?”堂妹想要,但没那么大的胆量。
“har...要咩?”表弟不敢想。

“去啦,一起!”我忘记是谁大力支持了。
“ok!” 另一个赞同。

三票对两票:提案通过。
达成协议后,堂哥第一个跳进校园。然后自己抱着篮球冲向校内篮球场。我第二名,小学的围墙难不倒我。*自豪  

“喂你们讲真的啊?”表弟对我们的举动有些咋舌。
“啊不然?”我理所当然地回答,附上一个不怀好意的笑容。
“被捉怎样办?”他仍然放不下心。
“都没有人在里面。”眼看校园内连个影子都没有。
“脚车怎样好?”表弟。
“放着就好了。”我毫不担心。

在我的协助下,汶筠终于成功爬进来。等堂妹和表弟都进来后,我们就冲到篮球场跟堂哥抢篮球,留下孤单的老爷脚车在墙外。

小学的篮球场连篮都比正常的矮几寸。堂哥趁机学人家灌篮。灌得乱七八糟,一点款都没有,有好几次还失手,也难怪被汶筠酸到没有剩。篮球打腻了,我们到草场上闹(除了表弟,他还想打篮球)

有人提议赛跑,一百米。一声“go!",四个人撇下鞋子,在草皮上奔驰。读书都没有那么拼。好不容易到了终点,不知哪个欠扁的人竟说要跑回起点。我支不住,自然跑最后一名。这时表弟兴致勃勃地跑来,要求我们再比一次,这次他要参与。于是大伙儿都再跑一次,除了我。

之后我们又决定在学校里闯一闯。真不知死,连别人的课室也不放过。还没走完一圈,堂哥忽然喊了一声“有人!”,我们就慌慌张张的跑回刚才进来的地方。

“做么事?”有人还搞不清楚状况。
“他看到人。”我指着堂哥,还在喘气。
“你看到什么人?”堂妹。
“好像是扫地aunty。”堂哥。

“她没有追上来。幸亏。”汶筠。
“回了啦。不要玩了。”她已经坐在围墙上,随时可以跳出去。
其他人都还很悠闲。堂哥在慢条斯理的穿上包鞋。

我忽然看到远处有两个人。其中一个正指着我们。
“哇!有人指着我们!”语毕,整个画面好像按了fast forward的键。
我们很快的翻墙出去,脚一落地就开始逃命。
表弟手忙脚乱地跳上脚车,然后追上来。
我很后悔出门的时候乱乱穿了一双大两号的拖鞋出来,搞得现在跑不快。

逃了好一段路,回头看没有人追上来,才松一口气。
“哈,被捉到不知道怎样。”堂妹。
“他们不会知道我们是谁的。尤其我们三个(我,汶筠,表弟)是从槟城来的。”我答。
“给大人知道不知道怎样。”
“哈哈哈哈!”不可能让大人知道的。

“我喜欢这种感觉。”堂哥笑得很天真。
“很过瘾。”我甜蜜地回想。
“下次还要来吗?”有人问。
“哈哈哈哈!”真不怕死。好吧,有机会的话。

先回家冲凉。

罪行:私闯小学校园
目的:在疯狂中寻找痛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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